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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拟10年内全面配置AED除颤监护仪
作者:记者/张玮    浏览:290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01

    近年来越来越多公共场所猝死事件,让“公众急救”备受关注,但深圳市中心的心脏骤停院前急救救活率低于1%。为改变现状,多位市人大代表于今年市“两会”期间提交“关于推进AED公益项目,完善公众生命安全体系的建议”。8月21日,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回应称,已启动公共场所安置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计划,到2026年底,深圳将完成公共场所AED的全面配置,实现每10万人口配备100台AED的国际先进水平。

 

深圳机场AED

 

    “深圳院前急救过于依赖急救中心”
    市人大代表谢呼说,我国每年因突发心源性猝死人数高达约54万,平均每天约有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,其中90%发生在医院以外的公共区域。“院前急救的早期干预是提高生存率的关键。以心脏骤停为例,在发生心脏骤停的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和电击除颤,能大幅提高救活率。但目前深圳院前急救模式过于依赖急救中心,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的平均时间最少为15至20分钟,对危重病患而言,容易错过了‘黄金急救期’。统计显示,纽约、东京等国际大都市的救活率约为15%,一些重点区域的救活率甚至接近100%。而深圳市中心的心脏骤停院前急救救活率低于1%。”
    谢呼分析,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,一是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差距大,国内平均低于1%,而欧美发达国家高于30%;二是社会急救资源差距大,欧美日韩等国大部分地铁站都有急救志愿者和自动体外除颤器,而深圳几乎没有;三是全市各120急救中心的人员设备水平差距大,人员方面急救医生数量短缺。
    “在发病早期心脏出现室颤时,用AED除颤最为有效。AED便携且易于操作,即使普通人也能很快上手操作。使用就近的AED设备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,能够在医护人员到达前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。”
    谢呼说,在很多发达国家,AED已成为与消防设施同样重要的公共安全设施,日本每10万人配有AED的数量为393台,美国为198台,而包括深圳在内的我国各城市几乎难觅身影。“建议深圳在全市重点公共区域,如人流密集的火车站、公园、游乐场等,配置相应数量的AED,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公众培训。”
    拟立法界定急救使用AED的法律责任
    市卫生计生委表示,AED可以有效提高心源性猝死患者的抢救成功率,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海口、大连等城市都已展开此项研究,深圳也逐步实施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的计划。
    “目前,深圳已组织专家起草制定《深圳市“十三五”AED配置使用实施方案》,在法律配套尚未完善的情况下,拟先在重点场所和区域试点。去年已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、市政府信访办事大厅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、中兴通讯、富士康集团、深圳市人民医院、深圳市儿童医院等区域试点安置AED设备181台。今年起至2021年12月,政府将设立财政专款,分年度分批公开招标采购5000台AED,逐步配置在全市各区有代表性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,并按1:10的比例为属地培训5万名初级救护员。其中,今年是安排1000多万元预算经费,计划采购500台AED。”
    该委称,从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以政府为主导将继续加大投资,并动员公共场所属地、慈善机构、志愿捐赠者等社会力量参与,争取用10年的时间达到每10万人口配备100台AED的国际先进水平,完成深圳公共场所AED的全面配置。“按照深圳市人口估算,远期目标最终需要配置至少1.8万台AED,培育18万余名合格的初级救护员,并有一批掌握心肺复苏及AED使用技术的志愿者。”
    该委还透露,虽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,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志愿者(非医务人员)急救时使用AED是合法的,但使用后患者如果情况恶化甚至死亡,法律上未明确志愿者是否需承担责任。为此,该委组织专家起草制定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》,对急救时使用AED的合法性和法律责任问题进行界定和明确。目前该条例立法项目已进入审议程序,有望通过市人大审议后出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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